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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0/12/24 05:40:22来源: 作者:admin点击:
 

关于报告2010年度执行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中心(室、部、公司):
2010年12月23日,湖南农业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报告2010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就集团管理干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集团副主任以上的所有管理干部。
二、报告内容
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内容进行报告,重点报告: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
(二)遵守党纪政纪、执行《廉政准则》、廉洁自律情况;
(三)管理干部本人本年度婚姻变化情况,管理干部执行学校党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农发[2010]18号)的情况,管理干部家庭成员购车、置房及自己需要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三.报告要求
(一)撰写要求
个人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校纪委,一份留总支备案。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实在;报告撰写不得由他人代劳,报告人的姓名必须由本人亲笔书写,不按要求撰写者一律退回。
(二)审批要求
集团党总支书记和集团总经理的报告呈送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集团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的报告,送集团总经理和党总支书记两人审阅签字;中心正副主任的报告,送集团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并报党总支书记审批;要求个人亲自找上级领导签字,不得由他人代劳。
(三)时间要求
个人报告经上级领导审阅签字后,要求在2010年12月31日前交集团办公室601室,统一上报校纪委。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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