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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执行长沙市自来水收费新标准

时间:2017/03/07 11:16:00来源: 作者:点击:
 

  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长发改价商〔2016918号)文件精神,自214日起,长沙市自来水公司对我校执行新的自来水收费标准。

  我校原自来水收费标准自20151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居民生活类、行政办公类、商业类的收费标准分别为每立方米2.68元、4.08元、4.48元。此次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以上三类水价分别调整为每立方米2.88元、4.19元、4.53元。

  收费新标准的执行,首先直接影响到全校3000多户预付费用户的水费预购问题,为此,后勤集团水电供应与维护中心在调价后的第一时间便按文件要求,对预付式售水系统重新设置了收费标准;此外,为做好水价调整后抄表用户的水费结算工作,水电中心还组织人员对科教新村500多户机械水表用户开展了上门抄表服务。

(通讯员  夏伟秀、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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