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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6/11/28 10:49:00来源: 作者:点击: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中心、部、办、室:

为了加强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现结合学校和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2016年11月24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LED电子显示屏管理办法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电子显示屏是公共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是全校师生员工及来宾了解有关信息的重要窗口。为了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结合学校和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日常管理

1.电子显示屏统一归口集团办公室管理,电子显示屏维护维修和信息上传由集团办公室专人负责。显示屏电源与保洁由物业中心负责。
    2.
电子显示屏正常显示时间为每天早晨7:00—晚上1100

3.集团办公室负责信息上传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二、发布区域

电子显示屏共9块,其中,兴湘楼1块;教职工住宅小区8块,包括科教新村南北2块、东湖小区1块、滨湖小区1块、逸苑501块、泉水塘小区1块、逸苑491块、滨河小区1块。

三、发布内容
    
电子显示屏主要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学校重要政策和集团重要服务信息,发布重要通知、标语等,不得发布商业类广告和个人信息。可发布的内容具体有:
    1.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政消息;

2.涉及全校性的通知、公示、安排、喜报;
    3.
学校和集团的宣传标语;
    4.
各类欢迎词、节假日标语;
    5.
经学校和集团领导批准发布的其他信息。
    
四、发布要求

申请发布单位应提前一天向集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遵守如下要求:
    1.
信息内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申请发布单位对发布内容负责;
    2.
信息文稿要求简明扼要,标语类单条信息一般控制在30字以内,通知类单条信息一般控制在50字以内,文字得体,语句通顺,无错别字,不产生歧义;
    3.
申请发布单位必须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档,并提供电子版,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请;
    4.
申请发布单位要注明发布时段。
 
  五、发布流程
    1.
申请发布单位联系集团办公室获取《湖南农业大学后勤集团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或在后勤集团网上自行下载。

2.申请发布单位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后勤集团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认真审核,经有关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发布单位将纸质档和电子版送至集团办公室,经集团办公室登记,并初步审核后报集团主要领导。

4.集团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认可后,由集团办公室专人负责上传,并在发布审批表上签字。发布后做好原始文稿的归档。

5.发布时段过后,集团办公室专人要及时做好信息删除工作。

六、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集团办公室。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             20161124日发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审批表

   

     

 

领导审批

 

 

初审意见

 

发布区域

兴湘楼

全部小区 □(科教新村南北2块、东湖小区1块、滨湖小区1块、

逸苑501块、泉水塘小区1块、逸苑491块、滨河小区1块)

发布时段

      日至    

发布主题

 

申请发布单位

 

负责人

签字

 

发布要求

各单位发布信息,必须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信息内容:

 

小区:最多50/版;  兴湘楼:最多30/

上传签名:

         

 

点击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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