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暑假放假安排的通知》(农大办〔2017〕10号)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现就暑假轮休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轮休时间安排
集团决定
二、暑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
1.做好期末和假期安全检查工作
各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管理,确保假期集团生产安全运行。期末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重点做好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假期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作
暑假期间有维修改造计划的中心要妥善安排好各项维修改造任务,指定相关责任人,负责全程监督维修改造项目的进度和施工质量,督查、协调安全责任事项,保证各项维修改造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做好假期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各中心要全力做好假期各项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值班学生食堂正常就餐;做好学生寝室设施及家具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新学期安全正常使用;做好校园保洁工作,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加强办公区、教学区、住宅区等场所安全巡视,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大水电稽查力度,查处违规用水用电行为,假期重点对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安全巡查;做好水电管网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学校水电的正常供应;合理调度车辆,安全完成各类用车任务。
4.妥善安排轮休值班工作
各中心要合理安排员工的轮休和值班,且于
三、严格遵守有关纪律
各中心要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培训和研讨会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农大通〔2013〕52号)和《湖南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农大通〔2016〕15号)的规定,一律不得用公款组织本中心职工外出旅游。不得以学习考察、培训、研讨会等名义,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出国(境)。经批准外出参加研讨会议、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费用应从严控制,费用报销按照《湖南农业大学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湘农大通〔2017〕24号)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报销旅游考察费。未经审批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所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各中心利用暑期开展党员教育和工会活动的,必须主题明确,意义明显,量力而行,不得以党员教育和工会活动的名义进行变相旅游,在活动中不得出现有损党员形象、有损学校和集团声誉的言行。活动费用只能从党员和工会活动专项中列支;外出活动申请需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主题、活动地点、参加人数、活动日程、预算经费、经费来源等),并及时办理报批手续。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