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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4 03:50:00
 

 

各二级党组织:

为考核和评价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

(一)评估考核时限

20181-12月。

(二)评估考核范围

全校二级党组织、党支部。

(三)评估考核内容

二级党组织工作考核以《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为主要考核内容;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工作考核以《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推进党支部分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1811号)中所列教职工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和学生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为主要考核内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离退委〔20184号)执行。

(四)评估考核办法

学校党委评估组(成员名单另行通知)评估考核各二级党组织工作;各二级党组织负责评估考核所属党支部工作;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和支部自评工作。

(五)评估考核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开展自评

1)党支部自评。主要内容:①支部设置标准化情况;②组织生活正常化情况;③管理服务精细化情况;④工作制度体系化情况;⑤阵地建设规范化情况;⑥支部工作特色情况;⑦民主评议党员、评选推荐优秀党员、自荐参评先进党支部。时间为1211日~1214日。

2)二级党组织自评。主要内容:①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情况;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③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⑥统一战线、群团工作情况;⑦党建工作特色情况;⑧评估考核党支部工作、评选推荐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等。时间为1213日~1219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情况表(见附件2)。

2.检查验收

1)党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检查验收。对各二级党组织今年10月遴选确定的党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由学校组织部采取现场考察方式进行检查验收。时间为1220日~1221日。

2)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年度工作检查验收。由学校党委评估组采取集中查阅材料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时间为 1225日~1226日。

①查阅材料。学校党委评估组成员集中查看二级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推荐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情况及相关支撑材料,并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照“指标体系”评分。

②上交材料:二级党组织自评材料、评分表(附件3);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及评分表(附件4、附件5);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材料及审批表(附件6)。

(六)考核结果认定

1.二级党组织评估考核结果认定

在二级党组织自评的基础上,学校评估组采取查阅材料、调查核实等方式,按照二级党组织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逐项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二级党组织评定为“好”,70分至89分的评定为“较好”;60分至69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得分90分以上的二级党组织,才能参评校级先进二级党组织。

2.党支部评估考核结果认定

党支部工作评估考核由所在二级党组织组织进行。在职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按照《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推进党支部分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1811号)中所列教职工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和学生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试行)中规定的评级标准执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按《关于推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离退委〔20184号)执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

(一)评议对象

所有党员都应参加其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对外出的党员,二级党组织应及时通知其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实际困难不能返回的,必须向所在二级党组织请假,但返校后要补办民主评议手续;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党员,经所在党支部、二级党组织同意后,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确实无法联系的党员,要向学校组织部报告。

(二)评议内容

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回顾一年多来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重点从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履行义务、执行纪律、完成任务、加强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和民主评议。

(三)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织学习。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所属支部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学校党委关于开展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工作评估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等。

2.自我总结。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7)。

3.支委初评。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自我总结、日常管理考核、群众反映的情况,对每名党员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党支部讲评的依据。

4.大会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以下步骤开展评议:①通报情况。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准备工作情况,对开展民主评议提出明确要求。②党员自评。党支部书记首先作自我总结,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总结和自我批评。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③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其他党员逐一对其进行评议,党支部书记带头提出具体批评意见。④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根据党支部委员会初评意见,结合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⑤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⑥民主评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党员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分党小组进行。

5.组织评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重点是党员日常管理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及时向党员反馈,将党员评议结果报上级党委备案,并在合格党员中按正式党员人数的3%推荐本支部参评学校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

6.材料上报。党组织、党员都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并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简要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应参加和实际参加评议的党员人数,未参加评议的党员人数、名单及原因等),待上交《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时一并交学校组织部。二级党组织成立了党委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党委审批意见”栏由二级党组织填写;二级党组织未成立党委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党委审批意见”栏由学校党委填写。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填写内容的把关,教职工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交由学校组织部统一归入党员个人档案,学生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由所在学院归入党员个人档案。

(四)不合格党员的认定

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是党支部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过调查核实,提出不合格党员名单;二是党支部指定专人找不合格党员谈话,指出主要问题,通报民主评议结果,听取本人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确认;四是报二级党组织审查和学校党委审批。党支部作出的初步鉴定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党员本人签字同意后,报二级党组织。

经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通过逐级审查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

(一)述职评议时间、方式、地点

20181228日(星期五)全天,采取现场述职方式,在生科楼国际会议厅举行。

(二)述职评议对象

全校25名二级党组织书记。

(三)述职评议内容

此次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等内容进行。重点考核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谋划党建工作,完成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情况。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问题整改情况。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自己查摆、学校党委书记点评指出的问题以及省委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

2.落实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制定实施本单位党建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主持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带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带头联系基层,带头讲党课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共抓党建工作。

3.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发挥情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落实党务公开。

4.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坚持中心组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党政班子精诚团结、务实担当;督促班子成员按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视所属干部的培养和管理,重视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管理。

5.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6.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重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文化体育活动;思想政治教育经费有保障。

7.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正确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廉洁自律。

8.统一战线及群团学工作情况。积极发挥工会、教代会、教授委员会、共青团、统战、关工委、学生会作用,各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9.党建工作特色情况。党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促进了中心工作的开展和党组织、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

10.下一步抓好党建工作打算。在对存在问题深入分析主观原因、找准症结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思路、重点和措施。

(四)方法步骤

1.述职评议准备。述职报告由二级党组织书记亲自组织撰写,要把自己摆进去,讲清楚亲力亲为抓党建工作的情况;要对照述职评议内容逐条总结,突出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内容,着重报告自己所做的工作和所起的作用;要用实例、用数字说话,不能把个人的述职报告写成班子的工作总结;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人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本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述职报告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五分讲成绩,五分讲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级党组织书记将述职报告和PPT(电子稿)于1226日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zzb@hunau.net)。

2.述职评议。参加述职评议会议的人员为全体校领导、党群部门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书记、负责学生工作的二级党组织副书记(含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代表、党员代表。

述职评议的程序是:1)述职汇报。二级党组织书记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述职,同步播放PPT,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2)领导点评。根据年度党建评估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学校党委书记对每一位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点评。3)进行测评。参会人员对述职对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类统计,按校领导30%、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30%、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20%、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20%计算总分。

(五)评议结果认定

“得好率”排名前4位的二级党组织书记评定为“优秀”;“得好率”排名前70%的其他二级党组织书记评定为“良好”;“得好率”、“较好率”累计低于70%的二级党组织书记评定为“差”;其余的评定为“一般”。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结果为“一般”及以下档次的二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不得评定为“优秀”。

四、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双述双评”是指党支部书记分别向二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述职,并分别接受二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评议。

(一)述评对象

全校党支部书记

(二)述评内容

“双述双评”的重点是党支部书记个人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贯彻执行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主要包括传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上级决议、指示情况;落实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情况。

加强支部建设、完成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落实上级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的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党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抓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员廉洁建设情况。

(三)方法步骤

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与党支部工作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进行,要求在1225日前完成。基本步骤是:

述职准备。党支部书记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党支部内征求意见,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

向支部大会述职。召开支部大会,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

向二级党组织述职。二级党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党支部书记集中进行述职,接受参会人员评议。

评定等次。各二级党组织根据述评情况,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对党支部书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四)评议结果认定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所属党支部总数6%的比例推荐优秀党支部书记(小数位四舍五入取整数;按比例计算后不足1名的,可根据党支部书记工作情况推荐1名,也可以不推荐),由学校评估组评定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不能评定为“优秀”:

1)不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

2)支部所属党员未能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的;

3)发展党员工作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出现工作失误的;

4)党支部书记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培训的;

5)党支部“五化”建设推进不力的;

6)支部所属党员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的。

对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书记,以适当方式给予表彰;对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支部书记,要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党支部书记,作出组织处理。

五、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评

(一)考评对象

全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在职在岗处级干部。

(二)考评类别及权重

年度考评共有四个类别,分别为年度目标考核、述职述廉测评、年度党建考核和日常管理考核。学校党委根据各考评类别的权重计算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评的综合得分并评定等级。

各考评类别的权重为:

1)年度目标考核权重: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分别为0.500.35

2)述职述廉测评权重: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分别为0.300.40

3)年度党建考核权重: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分别为0.150.10

4)日常管理考核权重: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分别为0.050.15

其中,年度目标考核数据由督导处牵头收集提供;年度党建考核数据由组织部牵头收集提供;日常管理考核数据由党政办牵头收集提供;述职述廉测评由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三)述职述廉测评内容

1.处级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测评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政治方向、全局观念,执行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等方面情况。

2)领导能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科学决策、法治观念、统筹协调、公平正义、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等方面情况。

3)工作实绩:完成目标任务、科学管理、发展实绩、对策建议、服务基层、党的建设等方面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履行“一岗双责”、廉政勤政、为人师表等情况。

2.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测评内容

1)德: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大局观念、法治意识、合作共事、文明礼貌、思想品格等方面情况。

2)能:政策水平、科学决策、开拓创新、业务水平、组织协调、业务素养、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3)勤: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精神状态、奉献精神、责任意识等方面情况。

4)绩:履职尽责、完成任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潜在能力等方面情况。

5)廉:遵纪守法、模范带头、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处级领导班子及处级干部根据上述测评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要把以下方面作为重要内容: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②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③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措施、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本单位工作情况;④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⑤落实省委巡视反馈相关问题及党委书记、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反馈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述职述廉测评程序

1.召开述职述廉测评会议。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工作结合进行。

处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测评分为总体评价和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完成重点任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具体测评项目见附件8、附件9;处级干部年度民主测评分为总体评价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意见,具体测评项目见附件10、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处级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领导干部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学院召开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学院全体教职工,联系的校领导主持会议。测评开始前,先发放测评票,再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书记或院长)代表班子述职述廉,随后处级干部依次述职述廉,然后进行民主测评。

机关各单位参加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的人员为全体教职工,其中,6人以下的处室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后勤服务集团不少于150人。分管校领导或机关党委负责人主持会议。测评开始前,先发放测评票,再由各单位负责人代表班子述职述廉,随后处级干部依次述职述廉,然后进行民主测评。

2.开展网络述职述廉测评。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将述职述廉报告上传到学校测评系统,接受校领导测评、处级干部互评。

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相互测评:全校处级干部通过测评系统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互相测评。

校领导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测评:全体校领导对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进行测评。

3.进行述职述廉测评统计。[A]为“优秀(好)”等次;[B]为“称职(较好)”等次;[C]为“基本称职(一般)”等次;[D]为“不称职(差)”等次。

学院测评统计办法:群众测评(会议述职述廉测评)×0.55+校领导测评×0.25+处级干部互评×0.20

机关测评统计办法:群众测评(会议述职述廉测评)×0.50+校领导测评×0.30+处级干部互评×0.20

(五)时间安排

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工作在20181230日之前完成。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召开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人数,提前通知本单位教职工、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和组织部,以便组织部统筹协调有关事项。

六、评优和表彰

校级先进二级党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均在具有评先评优资格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评选产生。对被评为校级“先进二级党组织”的二级党组织书记和被评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的党群部门负责人授予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全校先进二级党组织评选比率为15%,由学校党委评估组评选推荐,全校共有25个二级党组织,由学校评估组根据查阅材料、调查核实、逐项评分后,推荐4个先进二级党组织。

校级先进党支部评选比率为8%,由二级党组织推荐,学校党委评估组评选初定。二级党组织的教工党支部数10个以下的推荐1个、11-20个的推荐2个、21个以上的推荐3个参评,学校评估组根据各参评支部的先进事迹综合评定,推荐10个先进教工党支部;二级党组织的学生党支部数10个以下的推荐1个、11-20个的推荐2个、21个以上的推荐3个参评,学校评估组根据各参评支部的先进事迹综合评定,推荐10个先进学生党支部。各二级党组织评选推荐的先进党支部,原则上从今年10月遴选确定的党支部“五化”建设示范点中推荐。

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率不超过正式党员的3%,由各二级党组织推荐。 

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评选对象在学校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中进行推荐参评。

所有评选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张榜公示5天后,呈报学校党委审定批准,在2019年“七一”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前,若无影响其受表彰的情形,则在2019年“七一”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评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

1.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组织部牵头组织,纪委监察处、党政办、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工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配合,对各二级党组织进行验收考核;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的部署、检查、验收与审定;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及党政办(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督导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组织部,组织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党政办(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纪委监察处、机关党委、宣传部、人事处、督导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2.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评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1.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和熟悉基层党组织评估考核内容,及时查漏补缺,边评边改。民主评议中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民主评议前,党支部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民主评议后,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各二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组织鉴定要与本人见面、签字。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得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4.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撰写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坚持开门述职,述职报告要认真吸纳师生员工意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让师生员工监督整改。

5.要准确把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在民主测评中,处级领导干部不得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评工作;不得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对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动员,及时上报材料

各二级党组织要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评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正确对待并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开展。

基层党组织工作评估考核、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将有关材料及表格在1230日前交学校组织部。

 

 

附件:

1.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情况一览表

3.二级党组织自评评分表

4.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评分表(教职工党支部)

5.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党支部评分表(学生党支部)

6.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7.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8.湖南农业大学学院处级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

9.湖南农业大学机关处级班子年度考核测评表

10.湖南农业大学学院处级干部正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11.湖南农业大学学院处级干部副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12.湖南农业大学机关处级干部正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13.湖南农业大学机关处级干部副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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