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需知
1, 身份证复印件
2, 银行存折复印件(划转理赔款)
3.理赔申请书
4.医院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
5.病历本
6.住院还需提供(疾病诊断书、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
7.意外事故经过说明由公司盖章确认。
8.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是被保险人本人驾驶汽车、摩托车或电动单车,必须提供本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提供当地交警出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在医保或者其他保险公司已经赔付,除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
1.理赔书
2.医院发票复印件需加盖已理赔保险公司章。
3.由保险公司开据的分割单或者医保结算书。
理赔注意事项:
1.赔付范围即用药和治疗项目以社保规定为准(甲类药品报销100%,乙类药品自负10%-30%)。
2.治疗必须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2级医院)治疗。(如紧急情况不能在规定医院治疗,医疗费用3天内不超过300元)
3.事故理赔有效时日:为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的治疗费用。
4.重特大事故,如车祸,重伤,请及时通知保险公司95512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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